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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日常教学巡查制度(试行)

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3.18讲话”和“5.11”重要批示精神,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,切实推进思政课内涵发展,结合我校教学巡查工作安排,对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,制定教学巡查制度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3.18讲话”“5.11”重要批示精神、教育部思政课提升行动课堂教学要求、教育厅“大听课大调研”教学要求等,进一步提升我院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   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巡查工作由院长负总责,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,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。

  教学巡查分四组:

  第一组:召集人 李  辉

  第二组:召集人 张红克

  第三组:召集人 周迎春

  第四组:召集人 朱天玉 段亚利

  班子成员、教学委员会成员随机参与各组巡查。

三、巡查内容

(一)教学秩序

1. 教师到岗情况,是否按照学校要求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,做好授课准备。

2. 学生出勤率情况、座位安排情况、课堂纪律情况等。(如二级院部同意参加的各级各类大赛默认为出勤)

(二)教师授课情况

1. 教学准备情况,是否提前准备好教案、课件、上课前调试好教学设备。

2. 教学内容是否按照集体备课的要求把握章节重点难点;是否把握教材内容;是否应用教育厅教学要点等。

3. 教学方法是否适应学生特点,案例选取是否与学生专业关联,是否善于启发学生等。

4. 课堂内容是否讲准、讲透,是否体现了正确的价值引领。

(三)学生学习状态

1. 学生在课堂活动参与情况、笔记记录情况、作业完成情况等。

2. 学生听课状态(是否有睡觉、玩手机;抬头率等)。

四、巡查方式与要求

(一)巡查方式。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巡查按照每周覆盖全部课程、每月覆盖全体教师、每学期全员参巡的原则进行。负责巡查的小组当周巡查不少于6节次,听课不少于2节次。

(二)巡查要求。各组组长(教研室主任)为当周巡查工作召集人和组织者,负责对巡查记录审核,记录人负责填写巡查记录,于每周一巡查组提交巡查表到教学秘书处,并通过办公系统上传到教务处。

五、巡查流程

(一)制定计划。每学期期初由教学秘书制定巡查(听课)计划,明确重点巡查对象,确保每学期所有教师被听课至少1次。

(二)现场记录。按要求填写《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》,每组每学年推荐优秀占40%,良好占55%,合格及不合格占5%。评价为合格的授课教师要对课堂进行整改,拒不整改连续2次为合格的,专职教师停课整改,外聘教师不再续聘;当学期授课评价为不合格教师,下学期停止排课(参考院政【2020】92号文件关于印发《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》的通知)

(三)问题反馈。汇总巡查结果,向部门和教师反馈,提出整改建议。

(四)整改跟踪。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确保落实到位。

六、巡查结果处置

(一)通报机制。每月定期发布巡查通报,表扬优秀典型,通报突出问题。

(二)纳入考核。巡查结果纳入教学质量奖评定,作为教学过程课程检查评价情况指标,学年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得5分,良好的得4分,合格得2分。对推荐的优秀教学设计、优秀案例等优先推荐教师参加省级各类大赛,纳入教学效果评价体系计算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5月18日

附件一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马院思政课教学要求

坚定正确方向,确保课堂教学政治性;

挖掘教育内涵,确保课堂教学思想性;

坚持终身学习,确保课堂教学理论性;

遵守教学纪律,确保课堂教学秩序性;

强化大局意识,确保课堂教学严肃性;

执行教学文件,确保课堂教学严谨性;

钻研教学内容,确保课堂教学科学性;

研究教学方法,确保课堂教学实效性;

发挥专业特长,确保课堂教学学术性;

展现个人魅力,确保课堂教学独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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